【規管外送】有議員指食肆有責任確保食物質素 餐飲業界歸咎外送員同時接多單延遲送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5/06 12:21

最後更新: 2022/05/06 12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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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物外送員。(陳靜儀攝)

外賣平台投訴去年增2倍,食環署擬要求食肆保障交外送員送遞的食物,皆符合相關持牌條件,確保食物安全,詳情即看【下一頁】。有議員指食肆等於「地盤中的總承建商」有責任確保「外判商」外送時的食物質素;餐飲業界則認為已有發牌制度監管食肆,認為提議並不合理,又歸咎外送員同時接多單延遲送貨,令食物質素下降。

立法會議員張國鈞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質詢,指政府會否研究設立監管該等平台的機制,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。他指提出的原因基於以往透過外賣平台買外賣有不愉快經歷,「6點幾叫外賣,糾纏一輪9點幾才送到,上海年糕變上海磚頭。」

對於食肆如何確保外送員送遞食物過程的質素,以及如何避免對方延誤送達,張國鈞稱,日後食肆及外賣平台須協商釐清各自的責任,食肆透過平台提供服務,可要求平台確保食物的安全,否則被追討時,雙方都要共同承擔責任,因此要有一個動力推動食肆與外賣平台間合作關係及法律責任。他補充,現時食肆責任不明確時,食肆製作及包裝食物後,便放置在桌子上,等待外賣員提取即完成其責任,「我試過打電話去(食肆),擺(食物)出嚟幾個鐘頭,佢喺無責任的,顧客明知食物做好,但無人嚟攞時,不可取消訂單,就算想自己提取都唔俾。」

張國鈞強調,食肆對於整個訂送食物過程中有不可推卸的責任,畢竟食物始終由食肆製造,顧客是購買餐廳的服務,既然它通過外判制度,通過外賣平台外送食物,當然要確保外判商符合責任,若外判商在運送途中出現事故,將工序外判出去的人亦有責任,「在地盤中大判將工序外判予二判、三判,若途中涉及疏忽,總承建商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」

他重申,新規定目的是讓外賣平台以健康發展模式經營,現時經營只旨在利益最大化,寧願接更多單,即使有投訴,外賣平台二話不說賠償優惠券,強調該發展並不健康。

飲食業界:新規定不合理 倡規管外送員

稻苗飲食專業學會主席徐汶緯認為新規定並不合理,因為外賣過程難以控制,他舉例外送員在一條街道接到3張訂單,外送時間有延遲,食肆亦不能預料與控制。他強調,食肆已進行多項措施保障外賣的質素,如使用密封式食物盒,保障外送途中食物不會被打開及溢出。

徐稱,現行法例下,顧客於外賣平台買食物若質素出現問題,亦有途徑追究食店,平台會全數退款,並要求食店承擔,建議針對外賣平台規管外送員,要求任職前須上食物衞生課程,確保食物質素,「額外規管食肆未必可解決問題,現時最大問題是外送員送貨多少有不良,導致有投訴出現,整體法例上多少要做啲嘢」。他強調,外送員同一時段接多張單,令外送時間延長令外賣食安風險增加,歸咎於外賣平台多勞多得的制度,倡平台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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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麗娜